期貨交易所允許期貨公司透支交易,并與其約定分享利益,共擔風險的,對透支交易造成的損失,( )。
- A
客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
- B
期貨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
- C
期貨交易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
- D
期貨交易所承擔主要賠償責任,賠償額不超過損失的80%
期貨交易所允許期貨公司透支交易,并與其約定分享利益,共擔風險的,對透支交易造成的損失,( )。
客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
期貨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
期貨交易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
期貨交易所承擔主要賠償責任,賠償額不超過損失的80%
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(guī)定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(guī)定,期貨交易所允許期貨公司透支交易,并與其約定分享利益,共擔風險的,對透支交易造成的損失,期貨交易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
多做幾道
侵權與違約競合的期貨糾紛案件,依()確定管轄。
當事人選擇的訴由
侵權
違約
合約履行地
自然人投資者申請開立金融期貨交易編碼時,應當具有至少( )金融期貨仿真交易成交記錄,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( )筆以上(含)的期貨交易記錄。
10個交易日、20筆以上(含)
10個交易日、5筆以上(含)
5個交易曰、20筆以上(含)
5個交易日、10筆以上(含)
期貨公司的交易保證金不足,且未能按期貨交易所規(guī)定的時間追加保證金,交易規(guī)則規(guī)定不明確的,期貨交易所有權就其未平倉的期貨合約強行平倉,強行平倉造成的損失,由()。
期貨交易所與期貨公司共同承擔
期貨公司承擔
期貨交易所承擔
期貨交易所承擔主要責任
在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中,關于綜合評估中的投資經歷一項,投資者應當提供近期加蓋相關期貨公司結算專用章的( )作為期貨交易經歷證明。
商品期貨交易結算單
記賬式國債買賣記錄
外匯買賣交割單
股票對賬單
吳某為某期貨公司客戶,因與其所開戶的期貨公司營業(yè)部發(fā)生期貨業(yè)務糾紛,向法院提起了訴訟。根據(jù)雙方期貨經紀合同的約定,糾紛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。吳某可以向( )提起訴訟。
營業(yè)部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
期貨交易所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
營業(yè)部住所地高級人民法院
期貨交易所住所地高級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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