期貨交易所交易規(guī)則無須載明的事項是( )。[ 2016年3月真題]
- A
財務會計、內部控制制度
- B
交易糾紛的處理方式
- C
違規(guī)、違約行為及其處理辦法
- D
保證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
期貨交易所交易規(guī)則無須載明的事項是( )。[ 2016年3月真題]
財務會計、內部控制制度
交易糾紛的處理方式
違規(guī)、違約行為及其處理辦法
保證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
《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(guī)定,期貨交易所交易規(guī)則應當載明下列事項:(一)期貨交易、結算和交割制度;(二)風險管理制度和交易異常情況的處理程序;(三)保證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;(四)期貨交易信息的發(fā)布辦法;(五)違規(guī)、違約行為及其處理辦法;(六)交易糾紛的處理方式;(七)需要在交易規(guī)則中載明的其他事項。
多做幾道
侵權與違約競合的期貨糾紛案件,依()確定管轄。
當事人選擇的訴由
侵權
違約
合約履行地
自然人投資者申請開立金融期貨交易編碼時,應當具有至少( )金融期貨仿真交易成交記錄,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( )筆以上(含)的期貨交易記錄。
10個交易日、20筆以上(含)
10個交易日、5筆以上(含)
5個交易曰、20筆以上(含)
5個交易日、10筆以上(含)
期貨公司的交易保證金不足,且未能按期貨交易所規(guī)定的時間追加保證金,交易規(guī)則規(guī)定不明確的,期貨交易所有權就其未平倉的期貨合約強行平倉,強行平倉造成的損失,由()。
期貨交易所與期貨公司共同承擔
期貨公司承擔
期貨交易所承擔
期貨交易所承擔主要責任
在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中,關于綜合評估中的投資經歷一項,投資者應當提供近期加蓋相關期貨公司結算專用章的( )作為期貨交易經歷證明。
商品期貨交易結算單
記賬式國債買賣記錄
外匯買賣交割單
股票對賬單
吳某為某期貨公司客戶,因與其所開戶的期貨公司營業(yè)部發(fā)生期貨業(yè)務糾紛,向法院提起了訴訟。根據(jù)雙方期貨經紀合同的約定,糾紛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。吳某可以向( )提起訴訟。
營業(yè)部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
期貨交易所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
營業(yè)部住所地高級人民法院
期貨交易所住所地高級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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