諾奇公司從事房地產(chǎn)開發(fā)經(jīng)營業(yè)務,2014年3月,會計師事務所對諾奇公司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時,現(xiàn)場審計人員關注到其2013年以下交易或事項的會計處理。 (1)2013年1月10日,因商品房滯銷,董事會決定將兩棟商品房用于出租。1月30日,諾奇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并將兩棟商品房以經(jīng)營租賃方式提供給乙公司使用。出租時商品房的賬面余額為27000萬元,未計提跌價準備,公允價值為30000萬元。該出租的商品房預計使用年限為50年,預計凈殘值為零,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。期末的公允價值為33000萬元,諾奇公司2013年進行了如下賬務處理: 借:投資性房地產(chǎn) 30000 貸:開發(fā)產(chǎn)品 27000 其他綜合收益 3000 借:投資性房地產(chǎn)--公允價值變動 3000 貸: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000 (2)2013年1月5日,收回租賃期屆滿的一宗土地使用權,經(jīng)批準收回當日即投入建造自用辦公樓。該土地使用權原值為8250萬元,未計提減值準備,攤銷年限為50年,至辦公樓開工之日已攤銷10年,預計尚可使用40年,預計凈殘值為0,采用直線法攤銷。至年末尚未完工,共發(fā)生工程支出10500萬元(假定全部通過銀行存款支付,不包括土地使用權攤銷金額)。諾奇公司2013年進行了如下賬務處理: 借:在建工程 6600 投資性房地產(chǎn)累計攤銷 1650 貸:投資性房地產(chǎn) 8250 借:在建工程 10500 貸:銀行存款 10500 (3)2013年3月5日,收回租賃期屆滿的商鋪,當日開始裝修,并計劃其重新裝修后繼續(xù)用于出租,該商鋪原賬面余額為19500萬元,至重新裝修之日,已計提折舊13500萬元,賬面價值為6000萬元。裝修工程至年末共發(fā)生裝修支出4500萬元,年末尚未完工。裝修后預計租金收入將大幅增加。諾奇公司2013年進行了如下賬務處理: 借:在建工程 6000 投資性房地產(chǎn)累計折舊 13500 貸:投資性房地產(chǎn) 19500 借:管理費用 4500 貸:銀行存款 4500 (4)2013年12月1日出售給黃河公司一批產(chǎn)品750件,每件售價2萬元,成本為1.5萬元,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中載明的收入為1500萬元,雙方約定若發(fā)生質量問題可以退貨,退貨期為3個月,退貨期滿后支付貨款。由于該產(chǎn)品為新產(chǎn)品,諾奇公司無法預計退貨率。諾奇公司進行了如下處理: 借:應收賬款 1755 貸:主營業(yè)務收入 1500 應交稅費--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額) 255 借:主營業(yè)務成本 1125 貸:庫存商品 1125 期末,諾奇公司按照應收賬款的5%計提壞賬準備: 借:資產(chǎn)減值損失 87.75 貸:壞賬準備 87.75 其他資料:假定諾奇公司對其持有的投資性房地產(chǎn)均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(xù)計量。假定不考慮所得稅費用等其他因素。不考慮"以前年度損益調整"結轉計入留存收益的處理。 要求: (1)根據(jù)資料(1)至(4),逐項判斷諾奇公司會計處理是否正確,并簡要說明判斷依據(jù)。對于不正確的會計處理,編制相應的更正分錄。 (2)計算上述事項對諾奇公司2013年度財務報表中投資性房地產(chǎn)、無形資產(chǎn)項目的調整金額(減少數(shù)以"-"表示)。
甲公司2015年度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3750萬元,發(fā)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(shù)為12500萬股。年初已發(fā)行在外的潛在普通股有: (1)認股權證4800萬份,行權日為2016年6月1日,每份認股權證可以在行權日以每股8元的價格認購1股本公司新發(fā)股票。(2)按面值發(fā)行五年期可轉換公司債券50000萬元,債券每張面值100元,票面年利率為2.6%,轉股價格為每股12.5元,即每100元債券可轉換為 8股面值為1元的普通股。(3)按面值發(fā)行三年期可轉換公司債券100000萬元,債券每張面值100元,票面年利率為1.4%,轉股價格為每股10元,即每100元債券可轉換為10股面值為1元的普通股。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為每股12元,年度內(nèi)沒有認股權證被行權,也沒有可轉換公司債券被轉換或贖回,假設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計入當期損益,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%。假設不考慮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負債和權益成分的分拆,且債券票面利率等于實際利率。 要求: (1)計算甲公司201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。 (2)計算甲公司2015年度稀釋每股收益。
席勒公司為上市公司,2011年至2013年的有關資料如下。 (1)2011年1月1日發(fā)行在外普通股股數(shù)為72000萬股。 (2)2011年6月30日,經(jīng)股東大會同意并經(jīng)相關監(jiān)管部門核準,席勒公司以2011年6月30日為股權登記日,向全體股東每10股發(fā)放2份認股權證,共計發(fā)放14400萬份認股權證,每份認股權證可以在2012年6月30日按照每股4元的價格認購1股席勒公司普通股。2012年6月30日,認股權證持有人全部行權,席勒公司收到認股權證持有人交納的股款57600萬元。2012年7月1日,席勒公司辦理完成工商變更登記,將注冊資本變更為86400萬元。 (3)2012年7月1日,席勒公司與股東簽訂一份遠期股份回購合同,承諾3年后以每股12元的價格回購股東持有的10000萬股普通股。 (4)2013年3月1日,根據(jù)經(jīng)批準的股權激勵計劃,授予高級管理人員3000萬份股票期權,等待期為2年,每一份股票期權行權時可按6元的價格購買席勒公司1股普通股。 (5)2013年9月25日,經(jīng)股東大會批準,席勒公司以2013年6月30日股份86400萬股為基數(shù),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(fā)2股股票股利,以資本公積每10股轉增1股普通股,除權日為9月30日。 (6)席勒公司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2011年度為36000萬元,2012年度為54000萬元,2013年度為40000萬元。 (7)席勒公司股票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平均市場價格為每股10元,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平均市場價格為每股12元,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平均市場價格為每股10元,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以及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平均市場價格為每股10元。 假定不存在其他股份變動因素,答案金額保留兩位小數(shù)。 要求: (1)計算席勒公司2011年度利潤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。 (2)計算席勒公司2012年度利潤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。 (3)計算席勒公司2013年度利潤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以及經(jīng)重新計算的比較數(shù)據(jù)。
榮成公司為一上市公司,2014年年初發(fā)行在外的普通股為1000萬股,優(yōu)先股為10萬股(年固定股利為2元/股)。2014年,榮成公司發(fā)生以下與權益性工具相關的交易或事項。 (1) 2014年1月1日,榮成公司按面值發(fā)行價值為1000萬元的3年期可轉換公司債券,票面利率為5%,一年后可按照每份債券(面值100元)轉為10股的比例轉換為榮成公司普通股,發(fā)行債券取得款項作為企業(yè)流動資金,利息費用不可資本化。按照榮成公司的相關規(guī)定,如企業(yè)實現(xiàn)盈利,管理層可按利潤總額的1%分享收益。 (2)2014年3月1日,榮成公司新發(fā)行普通股900萬股;12月1日回購300萬股,以備將來獎勵職工。 (3)2014年4月1日,榮成公司對外發(fā)行2000萬份認股權證,行權日為2015年7月1日,每份認股權證可以在行權日以4元/股的價格認購本公司l股新發(fā)行的股份。榮成公司2014年4月至12月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為5元/股。榮成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%,2014年實現(xiàn)凈利潤900萬元(已扣除管理層分享收益部分),假定不考慮可轉換公司債券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的分拆,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(shù)。 要求: (1)計算榮成公司2014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; (2)判斷榮成公司的潛在普通股是否都具有稀釋性并說明理由; (3)計算榮成公司2014年度的稀釋每股收益。
榮成公司為一上市公司,2014年年初發(fā)行在外的普通股為1000萬股,優(yōu)先股為10萬股(年固定股利為2元/股) 。2014年,榮成公司發(fā)生以下與權益性工具相關的交易或事項 。(1) 2014年1月1日,榮成公司按面值發(fā)行價值為1000萬元的3年期可轉換公司債券,票面利率為5%,一年后可按照每份債券(面值100元)轉為10股的比例轉換為榮成公司普通股,發(fā)行債券取得款項作為企業(yè)流動資金,利息費用不可資本化 。按照榮成公司的相關規(guī)定,如企業(yè)實現(xiàn)盈利,管理層可按利潤總額的1%分享收益 。(2)2014年3月1日,榮成公司新發(fā)行普通股900萬股;12月1日回購300萬股,以備將來獎勵職工 。(3)2014年4月1日,榮成公司對外發(fā)行2000萬份認股權證,行權日為2015年7月1日,每份認股權證可以在行權日以4元/股的價格認購本公司l股新發(fā)行的股份 。榮成公司2014年4月至12月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為5元/股 。榮成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%,2014年實現(xiàn)凈利潤900萬元(已扣除管理層分享收益部分),假定不考慮可轉換公司債券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的分拆,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(shù) 。要求:(1)計算榮成公司2014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;(2)判斷榮成公司的潛在普通股是否都具有稀釋性并說明理由;(3)計算榮成公司2014年度的稀釋每股收益 。
上海大成股份有限公司為一大型制造企業(yè)(以下簡稱"大成制造"),主要業(yè)務為生產(chǎn)手機零配件,訂單多為歐美市場,制造工藝精良,經(jīng)營狀況良好,于2×00年在上交所掛牌交易。 2×09年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,訂單大量縮減,當年僅實現(xiàn)銷售收入7000萬元,銷售成本卻大規(guī)模上升至銷售收入的65%,當年發(fā)生的廣告費為300萬元,各項管理費用為70萬元,處置長期資產(chǎn)凈收益200萬元,發(fā)生公益性捐贈支出80萬元,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(chǎn)公允價值上升50萬元,計提各項資產(chǎn)減值準備160萬元。 2×09年為提高競爭力,保存實力,大成制造決定自行建造一條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生產(chǎn)線。由于存貨積壓占用了大量資金,大成制造通過以下兩種方式籌集生產(chǎn)線所用資金: (1)2×09年4月1日按面值發(fā)行3000萬元、5年期可轉換公司債券,每份面值100元,票面利率為6%(與市場利率相等),每份債券可于2×11年7月1日轉換為10股普通股。 (2)2×09年7月1日發(fā)行1500萬元的認股權證,每份認股權證可以于1年后以每股8元的價格購入一股大成制造普通股。 該生產(chǎn)線于2×09年4月1日開工建造,至2×10年12月31日建造完畢。 大成制造2×09年初發(fā)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數(shù)為5000萬股,9月1日回購600萬股股票用以激勵員工,10月1日新增發(fā)股票2000萬股。 經(jīng)過各項努力,大成制造2×10年實現(xiàn)凈利潤3000萬元,當年未發(fā)行或回購普通股,2×10年7月1日認股權證持有人全部行權。 大成制造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%,大成制造無發(fā)行在外的優(yōu)先股,大成制造2×09年7~12月、2×10年1~6月普通股的平均市價分別為10元/股、12元/股,不考慮其他因素影響。 要求:(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(shù)) (1)計算大成制造2×09年的利潤總額和凈利潤; (2)計算大成制造2×09年基本每股收益與稀釋每股收益; (3)計算大成制造2×10年基本每股收益與稀釋每股收益。